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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义字[2018] 51号 关于对石海波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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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海波,男,1989年3月出生,重庆秀山人 。


2018年8月25日傍晚6时许,石海波从暂住地准备骑车出门,突然听到住在附近的周老太在河岸边大声呼救。石海波立即跑向河岸边,看见一个七、八岁的男童在河面上沉浮,生命垂危。石海波毫不犹豫跳入河中,奋力游至男童身边,一把将落水男童托出水面欲游向岸边时,发现男童的腿被水草缠住无法动弹。石海波一边托住男童,一边迅速清理水草,拼尽全力将落水男童救至岸边,交给岸上群众。因救援及时男童无大碍。后经了解,被救男童姓周,8岁,江苏连云港人,随在锡打工的父母租住在东青村,当天傍晚,其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

为表彰石海波见义勇为,积极援救落水群众的先进事迹,经研究决定,对石海波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贰仟元。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二〇一八年 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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