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表彰决定

锡义字[2018]43号 关于对朱伟荣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的决定

关键字:锡义字,2018,43号,关于,对,朱伟,荣,予以,表彰,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3 浏览量:365

朱伟荣,男,1963年10月出生,本市居民,保安。


2018年6月15 日晨7时许,朱伟荣在雪溪苑A区11号楼附近巡逻时,抬头发现11号楼顶一名女子已爬过护栏,站在栏杆边沿,情况十分危急。朱伟荣立即直奔楼顶,见该女子双脚站在栏杆外,双手抓住栏杆,情绪很不稳定。朱伟荣一边劝慰该女子一边慢慢靠近,乘机冲上前一把抱住该女子,带至安全地带。此时该女子浑身无力,朱伟荣边劝导边搀扶女子下楼,将该女子交给闻讯赶回家中的家属,随后悄悄离开继续巡逻。后经了解,被救女子姓钱,因患有抑郁症,之前曾多次有过自杀倾向。事后,被救女子家人专程到保安队赠送锦旗。

为表彰朱伟荣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积极援救欲轻生群众的先进事迹,经研究决定,对朱伟荣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贰仟元。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二〇一八年 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