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安辅助人员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动性,充分发挥他们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2016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要点》的相关工作部署,市基金会拟对今年以来事迹突出的公安辅助人员进行集中表彰。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表彰对象
2016年1月至12月,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安辅助人员(含文员、保安辅警、户口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
1、在日常巡逻、设卡检查、交通管理等工作中,主动识别疑人疑事,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2、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3、在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处置群体性和突发事件中发挥较大作用;
4、不顾个人安危,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生命财产;
5、在G20峰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等重大安保任务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二、表彰人数和奖励标准
此次集中表彰预估经费35万元,由市基金会办公室按比例分配奖金(表格附后),奖励人数及奖励标准由各相关单位自行确定。
三、申报审批
1、各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及相关单位负责梳理符合条件的公安辅助人员,核实事迹材料并及时推荐上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后集中表彰;已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公安辅助人员,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不予重复表彰。江阴、宜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实际自行组织表彰。
2、《公安辅助人员专项表彰奖励审批表》附不少于500字的事迹材料,纸质表格加盖各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公章,未设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的加盖单位公章,于
附件: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